摘要
随着资本市场的一体化的发展,证券犯罪的预防和惩罚政策也出现趋同的现象。不同的学科在坚持原有领域的同时,借助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研究本领域问题的趋向也更加明显,本文以米海依尔·戴尔马斯-马蒂在其《刑事政策的主要体系》一书中提出观点为分析工具,研究当前针对证券犯罪刑事政策存在的问题,并运用犯罪学、民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证券民事赔偿责任和民事诉讼程序;形成"又严又厉"的刑法结构,增强证券刑法的必然性;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和完善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政策。
出处
《证券法苑》
2012年第1期389-409,共2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