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表决权在政治领域是不允许被买卖的,这主要是基于公平、效率以及表决权自身属性的考虑,但是这三点理由在公司表决权买卖的问题上只有效率站得住脚:表决权买卖可能会带来高昂的代理成本。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表决权买卖都会带来代理成本,而且一次性表决权买卖和永久性表决买卖的代理成本并不相同。后者的代理成本问题更加严重且无法解决,但是前者的代理成本可通过一些前置程序缓解,且其并没有增加更多的代理成本,因此不应禁止。
出处
《证券法苑》
2012年第1期426-440,共15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