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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对证券法律制度具有全局意义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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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法律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制度,它的全面深入改革将直接推动证券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即将进行的新股发行注册制的改革,从新股发行的行政许可制到新股发行的注册制,对证券法律制度改革具有全局意义,它有利于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改革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实行新股发行的注册制,并不是"行政许可"的搬家,从证券监督机关移至证券交易所,而是根本性变革。应该承认。
作者 王保树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4年第3期242-243,共2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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