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内幕信息的法律界定模式 被引量:4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世界各法域对内幕信息的法律界定存在定义式、列举式、定义加列举式以及判例规则式四种不同的模式。我国采取定义加列举式的做法是合适的。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对内幕信息的定义予以改进;对内幕信息列举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证监会应积极行使法律授予的界定内幕信息的"规定"权利和"认定"权利;通过制定指引为内幕信息的认定提供指导和参考。
作者 肖伟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4年第4期251-263,共13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课题“内幕交易构成要件疑难法律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Article 1 (2)of Commission Directive 2003/124/EC of 22 December 2003 implementing Directive 2003/6/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s regards the definition and public disclosure of inside information and the definition of market manipula. .

同被引文献57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