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不实陈述,并导致证券市场投资人遭受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的内涵、适用范围、案件管辖、虚假陈述的主体、认定规则、免责事由、损失的认定等作出了规定,在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基本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5年第1期27-35,共9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