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经济"三期叠加"己成为新常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的存量问题和增量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2014年下半年以来,《预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密集出台,明确了以市场化方式治理庞杂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在新形势下,如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同时保证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完成地方经济建设任务,值得深入探讨。本文在分析现行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探讨以资产证券化与PPP结合模式支持我国城镇化建设融资的法律路径,以期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5年第1期208-222,共15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