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型操纵的事实要素同时符合违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客观要件,又与抢帽子交易、蛊惑交易等传统信息型操纵的行为模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违法性和操纵本质难以准确把握。特别是近年来监管部门严厉惩处的以市值管理名义实施的新型信息型操纵,其构成要件及认定逻辑,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研究和关注。这既有利于定纷止争,提高监管部门打击的准确率和执法信心,也有利于推动市值管理制度的具体业务指引尽快出台。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7年第4期455-471,共17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