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市场的看穿式监管主要指透过证券账户识别投资者身份进而解决交易中的匿名性问题,包含账户识别和账户实际控制关系识别两个层次。从境外监管实践来看,第一个层次主要依赖账户编码等技术手段实现;第二个层次则主要依赖投资者、经纪商等市场参与主体的报告制度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在账户识别方面具备良好的看穿基础,但随着新业务、新业态的发展,也日益面临第二个层面的穿透问题。境外市场在此方面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证券法苑》
CSSCI
2017年第5期170-189,共20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