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20日证监基金字[2006]28号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募集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长金报[2005] 64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6年第2期14-14,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