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6]173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报告》(东基[2006]23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6年第8期59-59,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