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21日证监公司字[2006]205号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实施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股抵债"报告书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2006年9月13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谊集团)等6家公司与你公司间的定向回购(以股抵债)事项,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6年第9期28-28,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