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9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6]186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吴永敏先生担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申请》(东基[2005] 3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吴永敏(身份证号码:320502195510020536)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吴永敏任你公司董事长无异议。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6年第9期35-35,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