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7日证监机构字[2007]61号DBS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星展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有关驻华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批准DBS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更名为星展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DBS VICKERS(HONG KONG)LIMITED)上海代表处。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3期44-44,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