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12日证监基金字[2007]65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和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销售宣传材料的审核申请》(嘉实字[2007]00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3期61-61,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