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4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106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播文案的申请》(东基[2007]2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4期74-75,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