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4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7]117号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募集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工银瑞信发[2007]33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4期78-79,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