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7月18日证监基金字[2007]211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报告》(成字[2007]第056号)和《关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成字[2007]第05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7期82-82,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