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7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7]220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设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请示》(国瑞函[2007] 051号)及相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7期86-86,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