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8月7日证监机构字[2007]122号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8期75-75,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