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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瑞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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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9月25日证监机构字[2007]239号日本瑞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更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宋晓晨(身份证号:11010119611005031)接替金正奎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9期48-48,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
关键词 瑞穗 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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