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9月14日证监期货字[2007]166号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厦门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申请书》(厦国期综字[2007]第13号)以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核准你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9期93-93,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