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0月22日证监公司字[2007]177号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股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方案,并核准你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现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10期14-14,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