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0月16日证监基金字[2007]279号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报告》(益民字[2007]64号)及相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关于办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10期31-31,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