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10月23日证监期货宇[2007]225号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国泰君安期货司发[2007]4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10期53-53,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