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4日证监许可[2008]773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请报告》(景顺长城字[2008]第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年第6期30-30,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