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24日证监许可[2008]838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请示》(鹏发[2007]7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年第6期53-54,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