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7月14日证监许可[2008]920号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 105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年第7期56-56,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