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2月18日证监许可[2009]137号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申请书》(天马经字[2008]第07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9年第2期25-25,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