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09]252号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增持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7,955。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9年第3期49-49,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