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5月3日证监许可[2009]355号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大有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杨志华同志任职资格申请书》(湘大期字[2008]10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9年第5期30-30,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