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10日证监许可[2012]2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桂东电司[2011]8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1期13-13,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