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12日证监许可[2012]44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募集的请示》(南基[2011]8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募集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1期25-26,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