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月12日证监许可[2012]51号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杨科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财券[2011]26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杨科(身份证号:410811 198304279078)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1期29-29,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