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2月15日证监许可[2012]191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创业1号安心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申请报告》(第一创业[2011]53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08]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2期37-38,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