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4月12日证监许可[2012]507号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于晨光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华证[2012]3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于晨光(身份证号:15010219680925459X)保荐代表人资格。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4期48-48,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