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4月23日证监许可[2012]539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请示》(华安基字[2012]04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募集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4期66-66,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