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试点开始实施。200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颁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07年根据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4期114-114,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