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成立的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将于近期届满,我会拟同时选聘第四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日前,我会已发函商请相关协会、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中国证监会以外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候选人。为了使创业板发审委换届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7期128-128,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