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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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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9月26日[2012]第83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9期5-12,共8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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