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售后回购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在有关会计教材及理论文献中大都有所论及,但多集中于销售方(回购方),对于购买方(即售后回购交易中初次交易时接受商品并给付货币的一方)有关会计核算问题却很少涉及。为了探讨购买方的会计核算问题,将售后回购交易分为正常购销业务和融资业务两种类型,分别以举例的方式分析购买方在售后回购交易中的账务处理、对当期所得税的影响、取得存货的期末计价及在报表中的列示情况,并考虑合并报表中抵消处理。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2年第A10期167-167,172,共2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