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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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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土地增值税一直是各级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清算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3年第5X期113-113,共1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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