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政办[2013]16号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郑州市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出处
《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3期56-60,共5页
Gazette of Zhe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