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郑政文[2013]207号2013年10月14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促进无公害原(杂)粮、干菜(果)、茶叶生产,进一步加强原(杂)粮、干菜(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原(杂)粮、干菜(果)、茶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原(杂)粮、干菜(果)、茶叶质量。
出处
《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10期12-15,共4页
Gazette of Zhe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