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发达国家的坚持下,药品专利保护被写入TRIPs协议,这使得一些遭受严重公众健康问题困扰的发展中国家难以在协议框架内获得急需的廉价药品,从而引发广泛的公众健康危机。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旨在解决药品专利保护与公众健康问题的《关于TRIPs协议与公众健康的多哈宣言》和《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达成。由于其本身尚有诸多不足,两份文件对于解决公众健康危机问题而言,还只是个开始,在WTO框架内承认和归位专利制度的利益平衡将是最终解决冲突的必然选择。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8年第1期25-37,共13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
基金
兰州理工大学硕士基金资助(SB122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