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稿和刊登行为都属于民事行为,对'一稿多投'和'一稿多发'现象不应当仅限于从学术道德和著作权法角度分析,更应当从民法学视角分析。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一稿多投'并不违法,报刊杂志无权以征稿启事这种申明禁止他人一稿多投。在作品被刊登后,报刊杂志不能仅仅通过征稿启事声明取得作品的独占使用权,作者有权'一稿多发',授予报刊杂志社独占使用权将严重危及'利益平衡'这一版权法的根基。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8年第2期37-47,共11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