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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确权后的范围变更制度之思考——兼论中国无效制度与美国Reissue Patent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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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认为,法律是主权者所宣布的强制性命令,且这种命令最终依靠对其违背的惩罚而获得效力。然而,法律的'命令说'虽然说明了法律的静态性质,却未能圆满地回答某些关键问题。专利说明书为专利权力的蓝图,需达到最佳模式的目的在于避免发明人取得专利的同时,隐藏其申请时认为最佳的实施例。一旦申请时未注意技术内容特征而导致发证后涉及权利范围变更,其影响甚大,本文讨论专利确权后的范围变更问题,同时也对中美制度作一比较。
作者 刘凯运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8年第2期91-121,共31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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