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产的有形与无形之分,不是缘于权利的本身,而是由于权利所指向的客体的性质不同而产生的。专利是一种抽象物,是一种无体财产权,存在于人类的思想中。为了表达专利的存在范围,我们通常诉诸文字媒介作为呈现方式。由于语言文字含义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专利权保护范围一定程度上的模糊,同时在实践中我们也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规则指导提炼技术特征的过程,因此一件专利的权利范围无法完全避免不确定性。等同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并已经成为专利侵权判断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适用整体等同理论还是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抑或是两者综合判定等同侵权,在提炼适用等同理论的各种要素的过程中,理论上的探索和总结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09年第1期116-128,共13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