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商标法领域的合理使用问题,学界大都用'商标的合理使用'来描述,并把叙述性使用、指示性使用和非商业性使用作为商标权合理使用的三种方式。本文认为,应该用'商标权的合理使用',而不是'商标的合理使用'。在检讨合理使用的三种方式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认定'商标权的合理使用'的标准,即不造成混淆或淡化的方式使用他人商标。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三种合理使用方式,即未注册商标商誉范围外的使用、注册但非驰名商标的非混淆使用以及驰名商标的非淡化使用。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1年第2期132-141,共10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