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各州普遍禁止律师竞业禁止协议,但是对于医生竞业禁止协议各州态度不一,有的州认为该协议本身即是无效的,有的州则给予特殊限制,而绝大多数州则认为应该采用'合理标准'判断医生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本文将通过探究美国各州对医生竞业禁止协议迥然不同的做法,查找美国各州区别对待律师竞业禁止协议与医生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在原因,分析判断医生竞业禁止协议的'合理标准'是否合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能够更好平衡雇主与雇员医生及其病人之间利益的方法。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3年第1期31-47,共17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