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以来,苏州恒久、星网锐捷等公司频频因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不当而被暂停上市,显示了系统研究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既没有制度上的系统规范,又存在主观上的误识或误导,更缺乏操作上的指导和专业性的服务。通过实证分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可以发现上市公司在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并可能引发不利的后果,因此,需要从制度完善、操作指导、服务改进、信息核查、严格监督等方面,规范、改进或指导我国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行为。
出处
《知识产权法研究》
2013年第1期48-64,共17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Research